子女系统
子女归属
夫妻双方可以共同使用子女、照顾子女,但离婚后不能带走非自己亲生的子女。
亲生父母判断依据:
(1)单人领养的子女,记单人为亲生父母。
(2)子女出生时的父母,双方均为亲生父母。
(3)不可将非亲生的子女过继给孙婆婆。
(4)离婚时,不可携带非亲生的子女。
(5)本人发起强制离婚成功时,对方携带的非亲生的子女,将会被孙婆婆收养,本人可以免费领回。
(6)离婚后,房主房屋内的亲生子女若为2人,则都将会离家出走。可以去孙婆婆处,免费领养回来一个子女。
(7)离婚后,房主房屋内的非亲生子女将会离家出走。对方(子女的亲生父母)可以去孙婆婆处,免费领回。